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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号
  2018/5/31
 
 
48-365365
关于开展全市地震监测设施及地震观测
环境保护范围备案工作的函
 

             
大通县公安局:
  为了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及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地震监测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地震监测条例》有关规定,请对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责任人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48-365365在相关工作中予以配合。


(联系电话:  0971-6118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