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
市地震局为参公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人员构成
参公事业编制9 个,实有在职人数7人,退休人数1人。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市地震局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市地震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宣传费、台站人员观测补助费、观测台网中心信息节点维护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经费等项目支出。
(一)收入情况
市地震局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129.84万元,比上年增加17.33万元,增长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84万元。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129.84万元,比上年增加17.33万元,增长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78.7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66.1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57万元;2、项目支出51.12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37.3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万元,其他支出11.3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118.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5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4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市地震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市财政全额拨款。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市地震局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宣传、应急演练、办公用房租赁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市地震局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市地震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市地震局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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