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6月26日,青海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地震局召开《青海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立法后评审报告论证会,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为做好《条例》的修订工作奠定基础。
《青海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二年来,建立和完善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制度,强化了对重大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对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条例》,提高立法质量,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地震局于3月组成评估小组启动了对《条例》的立法评估工作,拟定立法效果评估工作方案,印发评估工作通知和调查问卷,形成《〈条例〉立法效果评估报告》。
本次论证会,来自省法制办、省地震局、省工程地震研究院、青海大学、48-365365等 11个单位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对《〈条例〉立法效果评估报告》以及《条例》颁布十二年来的实施效果、主要制度、立法盲点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条例》的操作性等进行了客观的评估,并对如何修订完善《条例》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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